2018年,我国继续位居全球头号商标大国,全年商标申请量达712万个。商标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市场主体的活跃程度。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数据,2018年度全国“申请人”商标申请量排名前11位中,BAT、京东、滴滴悉数上榜,其中BAT三家合计申请了超过1.5万个商标。
但翟恩荣、王玉环、谢颖贤3个人,让我们看到了世界第一商标大国的另一面。这3人分别控股的6家名不见经传的贸易公司,占据了TOP11的其他席位,合计申请了超过3.2万个商标。
翟恩荣控股的两家公司,在一天时间里分别申请了5754、5061个商标,堪称奇观。
商标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意义与日俱增,这也被“商标杀手”们所注意,他们以傍名牌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或者囤积注册大量商标以转让牟利。
“长期以来,我国商标的申请注册存在甚至鼓励规模增长,忽视了商标的核心在于实际使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希望形成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注册、恶意申请的长效机制。
一天申请5000多个商标
翟恩荣、王玉环、谢颖贤有着鲜明的共同点,他们注册的6家贸易公司位于广州或者珠海,注册资本全部为100万元。
这些公司均是新近成立,成立时间最早的在2017年11月,最晚的在2018年5月。成立后不久就开始大批量地申请注册商标。
翟恩荣在珠海冠芮贸易和珠海典昱贸易两家公司分别控股90%。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相同,成立日期在同一天。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据库信息显示,在成立后的第56天,珠海典昱在2018年6月27日这一天集中申请了5061个商标。整整一个月后,珠海冠芮一天内申请了5754个商标。
王玉环控股的广州朗佰商贸在2018年申请注册了6506个商标,数量仅次于腾讯。但这家公司成立时间只有1年3个月,注册地址标明仅限办公用途,不可做厂房使用。
王玉环还控股广州古莫宁贸易,并持有珠海云非凡贸易50%股权,这两家公司2018年申请了2621、5110个商标,分别位居全国第18、第4。
谢颖贤是王玉环的商业伙伴,其持有珠海云非凡贸易一半的股权,此外谢颖贤还分别持有广州南象贸易和珠海至多新贸易各一半股权,这两家公司2018年都申请了超过5000个商标,进入了全国TOP11。
工商资料显示,翟恩荣、王玉环、谢颖贤名下还注册了其他贸易公司,这些“手套”反差明显,上述6家公司已大批量注册商标,其他公司的注册商标数则为0。
BAT被逼大量申请商标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据库随机查询了几十个广州朗佰申请的商标,结果显示无一不被驳回。这6506个商标从2018年1月10日至3月27日分几批申请注册,其中3月27日一天就申请了2830个。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数据库未披露驳回的原因,但近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介绍了几种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其中包括“短时间内大量申请商标注册,明显超过合理限度”。
“这种短时间内批量申请注册的行为,完全背离了作为品牌保护的商标使用的初衷。”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张月梅说。
事实上近年来,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
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18年1月披露,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300余件商标,均完整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自然人林浩申请注册的200多件商标,与华为、微信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高度近似,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服务。
比如,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贝太平鸟佳儿”“云尚太平鸟羽”等商标中包含知名的“太平鸟”商标;林浩则注册了一个名为“HLIAVVEI”的图形商标,名称和图案都与华为近似。英国亚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则在啤酒、含酒精的饮料、医疗服务等领域申请注册“HUGOBOSS”商标。
“这一定程度上逼着腾讯、阿里等企业大量申请注册商标,它们注册这么多商标的原因之一是被动防御。”张月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最知名的企业防御案例是,阿里巴巴注册了包括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伯伯、阿里叔叔、阿里兄弟、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宝宝等“阿里家族”商标。
为了防止被山寨,老干妈也注册了老干娘、老干爹,甚至老姨妈等商标来防止“碰瓷”。
“知名企业防御性注册商标其实成本很高。首先,需要缴纳申请费和代理费;其次,商标三年不使用要被撤销,因此面临续展、变更、转让等花费,一些公司是在大笔砸钱。”张月梅说。
商标杀手为何重复申请
“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成本太低了。申请人现在只需要在网上提交材料即可,而一件商标的申请费才几百元,哪怕这个商标以千元转让出去,也能获利10倍。”张月梅说。
这也就是为何总有“商标杀手”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恶意申请。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披露,自然人王树本在多个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美的公主”、“容声家宝”等与知名品牌相近的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
商标局审查管理处副处长范亚利曾介绍,审查环节主要是无纸化办公,审查员面对的信息主要是商标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件信息,而且同一申请人不同时期申请件可能会由不同审查员进行审查。因此,审查阶段要发现恶意抢注比较困难。
“另外,法律规定驳回在后申请的商标,因此只要一个人不断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其他人就很难获准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一旦在先商标获准注册,其就有可能到电商平台投诉甚至勒索其他用相同近似商标的商家。这种不以使用为目的,而以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商标注册,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张月梅说。
征求意见稿希望将遏制非正常申请行为的关口前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着力解决实践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形成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注册、恶意申请的长效机制。
“实际使用是商标制度的核心,这在过去并未得到彰显,所以我国虽然成为了商标大国,但并非商标强国。另外,商标法2013年修订时写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就是要在商标注册环节落实这一原则。”丛立先告诉记者。
对于非正常申请行为,征求意见稿创造性地提出了惩戒措施,比如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取得的注册商标数量并予以标记等。
“将恶意申请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课以重罚,是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治本之策。”张月梅说。
江苏华企立方市场部编辑发布